哈尔滨的林女士因丈夫在网上与人结婚生子,一怒之下以“重婚罪”将丈夫告上了法庭,提出离婚。法院同意了林女士的离婚请求,但判决“网婚”没有重婚之嫌,驳回她其它诉讼要求.
夫妻离婚并不是稀罕事,离婚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,然而因为丈夫“网婚”,被妻子以“重婚罪”告上法庭并提出离婚,却是闻所未闻。“网婚”也许不算重婚,然而虚拟的“网婚”确实将真实的婚姻颠覆了。真实的婚姻被虚拟的“网婚”颠覆,眼下似乎还不多见,但是“网婚”成为时髦,则有目共睹。据悉,中国目前有10余万网民加入了“网婚”行列。因为“网婚”是虚拟世界的“婚姻”,所以只要一台上网电脑就可以谈婚论嫁,共筑爱巢。又因为“网婚”的唾手可得,所以“网婚”者不仅可以今天结婚明天离婚,还能够“一夫多妻”或“一妻多夫”,随心所欲。
乐此不疲的红男绿女们说及自己网络上的性事婚史,往往轻描淡写地将其形容为“过家家”。这说法听着够新鲜,然而依我之见,谁若真的以为这是成人们在寻找自己失去的童真,那就错了。孩子们“过家家”是不会去写情意绵绵的情书的,更不会毫无遮拦地说性道欲,而且正因为孩子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在“过家家”时扮演的角色与“性福”有关,才会去“过家家”。但成人则不同,成人就是冲着自已的性角色才直奔主题的;“过家家”不过是其直奔主题的一个“载体”。
由此可见,成人之间虚拟的“网婚”,恰恰是意识深处那一点秘不示人的东西落实在了所谓的“过家家”上。正因为是对人欲横流心向往之,又奈何公序良俗的约束而不能至,于是退而求其次,就要在网络上虚拟一番过把瘾了。自然,网络世界不是现实生活,法律管不着虚拟的“网婚”,然而“网婚”恰又如同一面镜子,照出了“网婚”者精神世界的模样。
如果说价值观决定了一个人会在网络中虚拟什么,那么存在决定意识,虚拟的网络世界恰也同样会以其存在影响人的意识,这就无法回避这样一个问题:从没有道德底线的虚拟世界中回到现实世界,道德底线是否也完好无损地跟着回来了呢?哈尔滨一个家庭的真实婚姻已被虚拟的“网婚”颠覆了,但是谁说被“网婚”颠覆的只是真实的婚姻呢?